國家表演藝術中心臺中國家歌劇院
會員服務條款暨申請書
114.06更新
基本條款
一、國家表演藝術中心臺中國家歌劇院(以下簡稱「本場館」)係依據本服務條款提供會員服務(以下簡稱「本服務」)。當會員完成本場館之會員註冊手續、或開始使用本服務時,即表示已閱讀、瞭解並同意接受本服務條款之現有與未來衍生之服務項目與所有內容。本場館有權隨時視業務及實際需求修改或變更本服務條款之內容,修改後的服務條款內容將公佈於本場館官方網站,本場館將不個別通知會員,建議會員隨時注意該等修改或變更。會員於本場館修改或變更後繼續使用本服務時,視為會員已閱讀、瞭解並同意接受該等修改或變更。若不同意本服務條款任一規定,或其修訂或更新方式,會員應自行停止使用本服務。
二、會員及本場館雙方同意使用本服務之所有內容包括意思表示等,以書面或電子文件作為表示方式。
三、為確保會員個人資料、隱私及消費者權益之保護,在消費者申辦本場館會員資格同時,本場館將必須蒐集消費者之個人資料,謹依據個人資料保護法第八條規定告知消費者以下事項:
(一)蒐集目的:本場館蒐集消費者個人資料之目的係供進行行銷、類似契約或其他法律關係事務、資(通)訊服務、客戶管理與服務、調查統計與研究分析及其他電子商務服務。
(二)蒐集類別:C001識別個人者:姓名、地址、電話、電子郵件;C003政府資料中之識別者:身份證統一編號(本國籍)、居留證或護照號碼(外國籍);C011個人描述:出生年月日、性別。
(三)利用期間、地區、對象及方式:
1. 期間:本場館停止提供本服務之日止。
2. 地區:以下列利用對象之所在地。
3. 對象:會員之個人資料將用於本場館之會員與客戶管理之檢索查詢,以及辨識身份、金流服務與行銷宣傳等,包括但不限於向會員寄送行銷與活動資訊;或在必要範圍內,本場館得將會員之個人資料提供予服務合作夥伴以達上述蒐集目的。
4. 方式:為辦理會員購票積點等福利活動及服務,會員同意本場館得就其於 OPENTIX 兩廳院文化生活、本場館委託或合作之售票通路、本場館商場或異業合作店家、本場館網站或社群媒體等行為紀錄及消費資料,於必要範圍內進行蒐集、處理或利用。
四、會員就其提供之個人資料之權利:會員本人得依個人資料保護法行使查詢或請求閱覽、請求製給複製本、補充或更正、停止蒐集、處理或利用、刪除等權利。聯絡方式:04-2251-1777;service@npac-ntt.org。
五、如拒絕提供必要資料,將可能導致無法完成會員申請或享受完整之服務內容。
會員註冊義務
一、為能使用本服務,會員同意以下事項:
(一)按本服務申辦資料表之提示欄位提供會員本人正確且最新之資料,不得以任意第三方之名義註冊申請為會員。
(二)及時維持並更新會員個人資料,並確保其正確性,以獲取最佳之服務。
(三)如會員未按提示欄位提供資料、或提供錯誤或不實之資料等情事者,本場館有權不事先通知即逕行暫停或終止提供該會員使用本服務之一部分或全部。
服務內容變更與行銷資訊發送
一、會員同意本場館得隨時視業務及實際需要,增減、變更或終止本服務內容,無須個別通知。
二、會員同意本場館得依執行情形,變更相關活動內容,並擇最適方式通知。
三、會員同意本場館可透過郵件、簡訊、推播等發送行銷資訊。會員可通知拒收。
服務之停止、中斷
一、本場館如遇下列情形,得自行停止或中斷本服務:
- 設備維護或施工
- 突發設備故障
- 通訊服務中斷
- 不可抗力等非可歸責本場館原因
二、未滿18歲須由監護人同意後始得申請與使用。
三、本場館會員權益與優惠使用說明:
(一)會員於有效期限內享有票券、活動與商場之優惠,網購須登入會員,實體須出示會員證明。
(二)優惠不具記帳或其他用途,部分節目與商品不適用,依公告為準。
個人資料變更
一、會員若需異動個人資料,得於本場館官網登入會員專區修改,或聯絡客服。
二、亦可持身分證件親洽客服台辦理。
會員終止
一、須至客服台辦理,所繳年費不退費。終止後不補發、不得追溯。
其他注意事項
一、申請表格不予退還。
二、本場館保留審核、停權與變更制度與優惠之權利。
三、優惠如有變更,以本場館公告為準。